關于2020年江蘇省軟考考生疫情防控告知書
各設區市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衛生健康委員會,有關省級機關部門干部(人事)處: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決策部署,切實做好我省人事考試期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確保疫情防控常態化形勢下各項人事考試安全順利進行,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認識,堅持統籌并重
當前我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積極成效,疫情防控進入常態化,經濟社會發展各項工作正在全面恢復,人事考試工作逐步進入正常軌道。各地各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統籌做好人事考試工作和考試期間疫情防控工作。要充分認識人事考試對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和穩就業保民生工作目標實現的重要作用,在考試場地安排、命題閱卷專家選派、考試秩序維護、考試安全管理等方面給予支持和保障,確保疫情防控常態化形勢下人事考試工作安全順利進行。要高度重視做好人事考試期間疫情防控工作,堅持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在人事考試各項流程、各個環節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常態化工作要求,有效管控并防范重大風險隱患,確保風險總體可控。
二、強化防控措施,創新工作模式
各地各部門要主動適應疫情防控常態化形勢,積極推動人事考試工作和考試期間疫情防控工作無縫對接、融合貫通,形成保障考試安全和人員健康安全的考試工作新模式。
(一)全面推行告知承諾。要結合考試公告和考試報名工作,充分、明確告知考生疫情防控有關規定,要求考生提前做好相關準備,主動、如實申報個人健康和旅居史、接觸史等疫情相關情況,并作出誠信申報承諾。對考生謊報、瞞報相關情況的,一經發現即按違反誠信承諾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構成違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二)充分做好防疫準備。根據考試規模、考場設置、流程安排等實際情況,按疫情防控要求配置防疫設備和防護用品。加強場所防疫管理,考點設置一定數量的隔離考場、面試隔離候考室備用,考前和考后對考場、考務辦、面試候考室等涉考場所以及機考鍵盤、鼠標等考生密切接觸物品進行預防性消毒,考試過程中注意通風。
(三)切實加強人員管控。要維護好考點秩序,人員進出場時保持安全距離,避免密集集聚,進入考點后按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做好個人防護。嚴格人員入場檢查,持本人“蘇康碼”綠碼、檢測體溫低于37.3℃且無干咳等可疑癥狀的人員方可正常進入考點。根據疫情變化,特定范圍人員還需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報告。做好考官、監巡考、考務等人員選派工作,確保選派人員符合疫情防控有關要求。
(四)妥善做好應急處置。要詳細制定應急預案,充分做好應急準備??键c要設置臨時隔離檢查點,由醫務人員對入場時和考試過程中發現“蘇康碼”非綠碼、體溫異常等人員進行體溫復測和流行病學史排查,甄別情況分別安排進隔離考場參加考試或送發熱門診就醫、送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對安排送醫人員要跟蹤診斷結果,做好后續工作。
三、加強組織領導,壓實工作責任
各地各部門要按照屬地化管理和“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防控責任,強化監督檢查,確保人事考試期間疫情防控工作安全、高效開展。
(一)建立工作專班。要按人事考試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成立工作專班,及時研判疫情形勢,研究制定考試期間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加強疫情防控工作指揮協調。
組織人事部門組織實施的人事考試,由組織、人社、教育、衛生健康部門相關職能處室負責人組成疫情防控工作專班。各部門要加強協作配合,組織、人社部門負責按職責分工做好組織協調工作;人事考試機構負責在安全實施考務工作的同時,配合做好考試期間疫情防控有關工作;教育部門負責協助落實考點考場,各類學校要配合承接人事考試任務,并按要求做好考點疫情防控具體實施工作;衛生健康部門負責指導開展考前防疫準備和考試期間疫情防控工作,為有需要的考生、工作人員及時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服務,并協調安排醫務人員做好考試現場排查、診斷、隔離、救治等疫情處置工作。對百人以上規模面試考點、千人以上規模筆試或機考考點,要增設防疫副主考(由屬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選派合適的領導或專家承擔),專職負責考點疫情防控工作。
業務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的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各部門或用人單位自主組織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由組織實施考試的部門、單位主動聯系衛生健康部門成立工作專班,制定和組織實施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應急預案,落實考試期間疫情防控各項要求。
(二)嚴格報告制度。人事考試期間,疫情防控工作專班要在考區設置值班室,指導疫情防控應急處置工作。考點發現疫情有關異常情況,在積極穩妥采取應急措施的同時,及時向值班室報告。組織人事部門組織實施的全省性人事考試設立省總值班室,各地值班室接報相關情況后應第一時間向省總值班室報告。值班室接報有人員被診斷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的,應立即向同級疾控主管部門報告。
(三)強化監督檢查。要切實加強對人事考試期間疫情防控工作的監督檢查,組織實施考試的部門、單位要會同衛生健康部門提前對考點疫情防控準備工作進行檢查驗收,對準備不充分、落實不到位的要督促在考試開始前落實整改。考試期間要認真巡查考點疫情防控工作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要落實疫情防控責任追究制度,對各地各部門及相關人員工作中組織不力、履責不嚴、措施不實或報告相關情況不準確、不及時的,將予以嚴肅查處,構成違法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中共江蘇省委組織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