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經理避免踩的三個坑,第三個要慎之又慎
一般來說,項目經理都想做好自己的工作,成功地完成項目,這樣才能夠得到認可和職業上的發展。然而這樣的追求也很難達成,因為項目經理經常加班、事必躬親,還是覺得有些事情不在自己的掌控中。項目出現紕漏、客戶不滿意、團隊沒有動力等,太多的工作需要項目經理來做,所以項目經理不得不放棄一些事情。
項目經理的關注點往往只能停留在最緊急的事情上,而對于那些基礎工作,他們根本無暇顧及。例如,了解客戶的業務、將更多寶貴的時間投入團隊建設上,找出更新、更好的工作方式,解決變革道路上的障礙,規避風險,確保團隊最終能夠實現目標。
然而,項目經理每天忙得團團轉,根本無暇顧及這些事務,從而落入了項目管理三個最常見的錯誤陷阱中。
錯誤一、管理任務、事務和流程,卻為此忽略了對員工的領導
項目經理最常犯的錯誤是他們關注任務和事務多過關心人和人對變化的影響,而且往往意識不到這一點。
很多項目經理都是技術出身,他們的思維方式理性,邏輯性強,擅長分析。
因此,項目經理善于分析事實、計算周期、協調工作,并做出合理的決策。他們關注的是任務以及如何完成任務,總認為自己的首要任務就是按照客戶要求的時間、成本和質量去完成項目。
項目經理不太關心為什么自己的客戶需要這個產品,以及這對他們的工作、產品開發人員和使用者有什么影響。他們的強項是執行他人的愿景和標準,而非幫助制定愿景和標準。
提到管理團隊和員工的問題,很多項目經理依靠的是自己的理性邏輯。他們對需要完成的工作和所需要的技能進行評估,然后相應地分配給團隊成員。
項目經理認為和團隊的關系是基于權威的,希望團隊成員做好自己的工作,以獲得相應的報酬,他們認為這是最主要的激勵方式。
清醒理智、以任務為導向本身并沒有什么錯。但作為項目經理,需要掌握一些技能,尤其是在規劃和評估一個大型項目時。但如果只用這一種方式來管理員工和客戶交流的話,會出現問題。
要建立高效的團隊和良好的客戶關系,并且確保項目完全按客戶的要求執行,僅憑理性是不夠的,還需要有創造力、同理心(換位思考)、勇于冒險、有理想、有目標,還有最重要的一點,是與人進行面對面溝通和交流的能力。
錯誤二、凡事被動反應,關注和處理的是緊急而非重要的事情
很多項目經理常犯的第二個基本錯誤就是他們太過關注當下急需解決的事情,而缺乏遠慮和遠見。
緊急事務可能涉及技術、資源、標準、財務,以及人員管理等方面。對問題做出反應是人的本能,這讓項目經理感覺良好,因為他們在采取行動,而且別人會看到他們在做事。
甚至,項目經理常常去尋找緊急的事情,例如,頻繁地查看電子郵箱,看看有沒有什么緊急的事情需要處理。這是一種文化和思維模式,項目經理會樂于接受這樣的事情,而忽視了其他方面的事情。
當有重要的事情發生時,當然應該立即處理,但問題是,很多緊急問題其實根本沒有看起來那么重要。很多時候,項目經理的時間沒有得到最合理的利用,而且讓項目經理忽視項目中更重要、更具有戰略意義的事情,而且這些事情才是獲得項目成功的基礎。
項目經理可能會認為只要更加努力地工作,更多地處理一些緊急的事情,就是在踐行“低投入、高回報”的文化,但其結果往往適得其反。
項目經理忙于處理各種短期的緊急需求,其實只是在處理一些表面問題,沒有解決根源問題,也沒有把自己解放出來去思考那些更為重要和明智的問題:質疑、創新、開發人力資本,包括我們自己。
錯誤三、認為自己必須全盤掌控、親力親為,而不是向團隊尋求解決方案和創新的想法
項目經理常犯的第三個重大錯誤是他們認為自己必須無所不知。
當然這有助于項目經理做出決策,與客戶交流,對工作進行審批,讓項目處于掌控之中,但其結果往往會讓自己陷入非?,嵥榈慕涣骱蛶椭鷪F隊確定怎樣開展工作的決策中。
盡管這種方式對于個體工作者和小型項目行之有效,但是對于那些依靠團隊或比較復雜的項目就不太可行。
為此,項目經理必須清晰地認識到,這種方式會給自己帶來很大的壓力。而且這樣一來,項目經理就不得不參與整個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幾乎所有的溝通交流,這不僅會讓人筋疲力盡、效率低下,還會削弱團隊的凝聚力,因為他們在確定要執行的工作方面參與度可能不夠。
事無巨細,凡事親自過問、親自把控,這通常意味著項目經理凡事都要指揮,告訴他人要去做什么。這本身就是一種非常消極的行為,不僅如此,這種行為還會阻塞言路,使團隊成員無法提出自己對項目的想法,而這其中可能不乏優秀的創意。
因此,項目經理更明智的做法是充當一個“引領者”,也就是適當拋出一些問題,然后激勵整個團隊想出最好的辦法,做出最好的成績。與其把項目經理知道的告訴員工,不如幫助員工明白他們需要知道什么。
在福雷斯特的研究報告中,瑪麗·格里什(Mary Gerush)寫道:“下一代項目經理會將權力下放,把責任轉交給團隊。他們將自己定義為“鼓勵者”和“障礙消除者”,他們負責排除干擾,以便團隊能夠順利地開展工作?!?/p>